这项事务实施“奉告许诺”方法

 服务项目     |    2025-02-27 来源:服务项目

  2021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实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矩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实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实验区)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中介组织从事署理记账事务批阅的规矩(期限为3年,2024年6月30日届满)。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议》,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依据新会计法第三十四条规矩,从事会计署理记账事务的中介组织需经同意建立。

  依据《决议》时限要求和新会计法规矩,中介组织从事署理记账事务批阅在全国范围内(含自贸实验区)一致实施“奉告许诺”方法。为做好中介组织从事署理记账事务批阅试点变革期满的方针联接作业,保证自贸实验区署理记账组织顺畅补申执业答应,有用提高组织商场认可度和执业规范性,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关于新请求建立的署理记账组织一致以“奉告许诺”方法批阅并发放署理记账答应证书(以下简称答应证书),全国署理记账职业监督管理服务渠道(以下简称监管服务渠道)不再区别“一般组织账号”和“自贸实验区组织账号”。

  二、关于自贸实验区内已在监管服务渠道注册挂号的存量署理记账组织,可在2025年5月31日前,依照《署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监管服务渠道弥补完善根底信息和相关资料,并提交财政部门核实。财政部门收到请求后,应当在10个作业日内完结核实,资料完全且符合条件的,将其“自贸实验区组织账号”康复为“一般组织账号”,并补发答应证书。试点撤销批阅前已获得答应证书的署理记账组织,其答应证书仍然有用,财政部门将不再发新证。

  三、关于自贸实验区内尚未在监管服务渠道注册挂号的存量署理记账组织,可在2025年5月31日前,依照《署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监管服务渠道向财政部门补申答应证书。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多方法、多渠道加强宣扬引导和方针解读,及时修正完善作业规矩和服务指南,做好批阅方法一致、答应证书补发等相关作业,保证平稳有序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