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9月26日电 (记者 刘忠俊)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了2024“铁拳”“春雷”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涉及认证服务、虚假广告、非法改装电瓶车、无证经营药品等。
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上级交办函,对四川金倍认证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进行了现场核查。同时深入对该公司认证对象进行询问调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涉嫌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等情况,遂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开展认证服务时,存在没有制定书面审核计划、没形成书面审核报告、未按照认证规则签订认证合同、审核过程采取远程照片审核、未采用实时视频审核等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问题。当事人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相关规定,成都锦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罚款1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移送线索,对四川企博士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网站发布内容有“企博士税筹公司企博士税筹,税务筹划师曾x税务筹划师、赵xx税务筹划师、陈xx税务筹划师。企博士税筹节税案例……。”等内容。当事人承认其仅为代理记账机构,不是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也没办法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合作案例、企业也与税务筹划无关。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广告。成都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40000元。
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对成都恒悦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销售一辆二手保时捷的过程中,未向买家提供车辆全部的维修情况,隐瞒了部分的维修信息。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有告知买方车辆修理的真实情况和信息的法定义务。当事人隐瞒部分的维修信息销售二手车的行为,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成都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成都市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马某某开设的网店涉嫌无证经营境外药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百货便利店的营业执照开设网店,经营美国Tylenol止痛退烧药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缓释片,2023年12月,其涉嫌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被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监测。当事人自述不清楚上述退烧药属于药品,其网店上宣传图片均从网上粘贴复制,未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关闭、没收涉案药品和违法来得到的并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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