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景阳镇2025年部门汇总预算公开

 新闻资讯     |    2025-03-18 来源: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新)建始县景阳镇人民政府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科技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计划定制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体系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公司制作,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七)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十)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式”发放、“乡财县管”和“村财第三方代理”会计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来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六)负责监督乡镇内财政资金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行公开采购和招标。

  (二十二)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二十三)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承担农村劳动资源调查、培训、转移就业、招工求职及维权等事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调解劳动争议等工作,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和法规和政策。

  建始县景阳镇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24年末单位在职行政编制42人,社保代管退休退职人员59人,遗属人员24人,隐消人员5人。按照按其部门职责分工及工作需要机关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民政办、计生办、项目办、乡村振兴办、组织办、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规划办、综治信访办、易迁办、便民服务大厅等办公室。

  建始县景阳镇财政所现有在编在岗事业编制13人,社保代管退休人员6人,遗属补助人员5人,伤残补助2人。内设综合办公室、预算办公室、村级财务代理中心、农村经管办公室、机关财务室、便民服务大厅窗口。

  建始县景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现有在编在岗事业编制6名,社保代管退休人员4人。内设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河湖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防汛抗旱办公室、护林防火办公室。

  建始县景阳镇党群服务中心现有在编在岗事业编制6人,社保代管退休人员2人。内设综合办公室、居民养老保险办公室、退伍军人事务部、便民服务大厅窗口。

  景阳镇2025年收支总预算2239.52万元。收入包括: 财政拨款(补助)2239.52万元。支出包括(功能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3.9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0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54.50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690.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18万元。较2024年预算总收支增加136.18万元,增加6.47%,根本原因:机构改革新成立景阳镇党群服务中心和景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导致景阳镇总支出增加。

  景阳镇2025年收入2239.52万元,较2024年预算总收支减增加136.18万元,增加6.47%,根本原因:机构改革新成立景阳镇党群服务中心和景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导致景阳镇总支出增加。

  基本支出最重要的包含(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2.10万元,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953.76万元(行政运行869.58万元,事业运行84.18万元),财政事务208.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1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0.6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5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6.7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7.71万元;农业农村101.14万元;住房公积金95.18万元。基本支出较2024年增加120.26万元,增加8.25%。变化原因:机构改革新成立景阳镇党群服务中心和景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导致景阳镇基本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最重要的包含(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85万元,其中人大事务5.28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57万元,财政事务支出25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0.92万元;农林水支出589.67万元,其中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46.29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543.38万元。项目支出较2024年增加15.92万元,增加2.46%。变化的根本原因:一是购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村干部所需任职补贴项目增加,二是新成立的景阳镇党群服务中心增加1个项目。

  景阳镇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39.5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支出包括(功能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3.9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0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54.50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690.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18万元。较2024年预算总收支增加136.18万元,增加6.47%,根本原因:机构改革新成立景阳镇党群服务中心和景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导致景阳镇总支出增加。

  景阳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当年拨款,2239.52万元。较2024年预算总收支增加136.18万元,增加6.47%,根本原因:机构改革新成立景阳镇党群服务中心和景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导致景阳镇总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3.95万元占总支出的54.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08万元,占总支出7.82%;卫生健康支出54.50万元,占总支出的2.43% ;农林水事务支出690.81万,占总支出的30.85%;住房保障支出95.18万元,占总支出的4.25%

  (1)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577.08万元,基本支出最重要的包含(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2.10万元,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953.76万元,财政事务208.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1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0.6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5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6.7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7.71万元;农业农村101.14万元;住房公积金95.18万元。基本支出较2024年增加120.26万元,增加8.25%。变化原因:机构改革新成立景阳镇党群服务中心和景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导致景阳镇基本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安排662.44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85万元,其中人大事务5.28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57万元,财政事务支出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2万元;农林水支出589.67万元,其中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46.29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543.38万元。项目支出较2024年增加15.92万元,增加2.46%。变化的根本原因:一是村级项目经费增加,二是新成立的景阳镇党群服务中心增加1个项目。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77.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8.43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38.64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水费、 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5年景阳镇运行经费预算总计238.64万元,其中建始县景阳镇人民政府195.17万元;建始县景阳镇财政所21.58万元;建始县景阳镇党群服务中心8.92万元,建始县景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12.97万元。

  2025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景阳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7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景阳镇财政所“三公”经费安排支出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景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三公”经费安排支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景阳镇党群服务中心“三公”经费安排支出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2.5万元,根本原因是景阳镇人民政府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5年景阳镇政府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3.01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4年12月31日止,本部门账面总资产1080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额9257.64元,资产全部为在用使用状态,本部门有3台在用公务车,无价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景阳镇人民政府编列的 11个项目,预算资金646.52万元,其中景阳镇村级运转经费458.68万元,景阳镇村干部养老保险缴费补贴24.2万元,购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村干部所需任职补贴9.5万元,景阳镇人大代表经费5.28万元、严重精神病患者“以奖代补”工作经费18.96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系统信息员劳务费5.00万元,禁毒工作经费5.00万元,乡村振兴工作经费46.29万元、景阳政府隐消人员补助2.61万元、乡村环境治理经费46.00万元、乡镇财政监管25万元,共11个支出项目预算均按照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要求做了申报和自评,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机构正常运作。绩效目标设置如下:组织调动每个职工的才干,发挥协调职能,形成服务合力。 对机关自身建设要加强,搞好会议活动,公文办理、值班服务工作,在节约的基础上,兑付好项目经费。加强信息化管理,确保中央、省信息畅通,重大决策落实。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效益,规范服务。订阅党报党刊和理论政策书籍,收集整理乡党委、政府的各项会议、信息资料归档完善工作。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全覆盖;相关惠农政策、财政政策宣传;保障辖区财政资金按规定使用;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并完成股权量化工作;完成村级财务代理记账工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到位;做好32个村的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做好土地流转服务;做好土地矛盾纠纷调解。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建始县景阳镇人民政府和建始县景阳镇财政所本年度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景阳镇本年度预算严格按照预算口径编报,无其他情况说明。景阳镇人民政府和财政所本年度预算均严格按照预算口径编报,无其他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住房公积金: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