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署理记账办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做好2018年署理记账职业办理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各省级财政部门要严厉依照《署理记账办理办法》第十七条“署理记账安排应当于每年的4月30日之前,向批阅机关报送署理记账安排基本状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化状况”的有关法律法规,安排本地区财政部门署理记账资历办理安排(以下简称批阅机关)认线年署理记账安排网上年度存案审阅作业。
2017年12月31日前现已获得署理记账资历的署理记账安排,应于2018年4月30日前经过“全国署理记账安排办理体系”向其批阅机关进行存案。署理记账安排树立分支安排的,分支安排应向其所在地批阅机关进行存案。署理记账安排于2017年12月31日前跨原批阅机关管辖地搬迁作业地址的,应向其迁入地批阅机关进行存案。
关于署理记账安排提交的存案资料不契合标准要求的,批阅机关应予以退回,并一次奉告需求补正的全部内容;关于未按要求做年度存案的,批阅机关应责令其期限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要点重视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示其实行有关责任;关于未能继续契合署理记账资历条件的,批阅机关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则条件的,由批阅机关吊销其署理记账资历。
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维和党的十九大精力,厚实推进行署理记账行政批阅制度改革,依照“宽进、快办、便民、揭露”的行政批阅服务要求,一直在优化就事流程,缩短批阅时限,着力提高署理记账行政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要依照加强事中过后办理的要求,进一步标准署理记账资历办理,依照“双随机、一揭露”的准则,实在加强对本地区署理记账安排执业资历、执业质量、内部操控等状况的查看,活跃推进本地区署理记账职业安排有序展开职业自律活动,大力探究树立署理记账安排和署理记账从业人员遵法诚信激励机制和违法失期惩戒机制,完成本地区署理记账职业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
各省级财政部门要根据2017年署理记账安排存案状况,构成本地区署理记账职业剖析陈述,陈述应包含本地区署理记账安排基本状况和主要特征、署理记账作业中存在的主体问题及有关作业主张,并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管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