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441,200股后的股本,即798,55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要是做子午线轮胎活络模具的生产及销售、大型零部件机械产品的铸造及精加工、机床装备相关这类的产品(以下统称“机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轮胎模具覆盖摩托车胎模具、飞机胎模具、乘用胎模具、载重胎模具、工程胎模具、巨型胎模具以及胶囊模具、空气弹簧模具等。
作为轮胎成套生产线中的硫化成型装备,轮胎的花纹、图案、字体以及其他外观特征的成型及尺寸精度都依赖于轮胎模具。公司轮胎模具属于单件小批量订单式生产的产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直接销售为主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变化。
轮胎模具行业产品个性化强,高中低档产品价格存在比较大差异,企业的创新研发水平、产品质量、加工周期、服务水平等因素决定了其市场定位和价格水平。企业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目前在研发、技术、产能、品种、国际布局等方面有着非常明显的综合优势和竞争力。近年来,轮胎企业为了适应行业未来新需求,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对轮胎的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广泛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花纹,相应地对轮胎模具产品提出慢慢的升高的要求,公司充分的发挥在创新研发、技术工艺的全面性及先进性、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以及快速反应实现用户特殊需求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推出高效节能模具、电加热硫化机及电加热模具等新技术新产品,节能减排助力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达成,综合竞争优势愈发明显。
公司大型零部件机械产品是非标定制的工业中间产品,按照每个客户相应产品参数设计铸造、加工完成,主要为下游成套设备制造商提供配套,公司该业务以风电、燃气轮机等能源类产品零部件的铸造及精加工为主,也涉及部分压铸机、注塑机、工程机械等领域。公司依托强大的研发、铸造实力和机械加工能力,可提供从毛坯到成品的整体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形成了铸造加工一体化的综合优势,有利于更好的满足客户的真实需求、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
大型零部件机械产品行业内具有材料成本占比较高的特点,原材料包括生铁、废钢等主要材料以及树脂等辅助材料,产品价格受原材料波动、产品复杂程度、生产周期以及市场供需环境的综合影响。
公司同多家国内外行业头部有名的公司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主要有GE、三菱、西门子、东方电气、上海电气、中车、哈电等,并依靠强大的研发能力、技术上的支持、产品的质量与工期保障,多次获得客户“最佳供应商”等奖项。
公司机床产品覆盖数字控制机床、机床功能部件和硫化机等,产品已应用于精密模具、汽车、透平机械、电子信息、刀具加工、教育、橡胶轮胎等行业,拥有完整的研、产、供、销、服体系,可以为客户提供完整的工艺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已推向市场的机床产品有直驱转台、立式五轴加工中心、精密加工中心、超硬刀具五轴激光加工中心、卧式车铣复合加工中心、卧式五轴加工中心等系列化产品,以及巨胎和工程胎硫化机、电加热硫化机,同时可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
公司自成立之初,便致力于机床装备的研发与制造,成功自制电火花机床及三轴、四轴、五轴机床等多种机型,并大批量生产投入应用,持续进行创新和产品升级迭代,奠定了公司在轮胎模具行业及别的行业业务和产品的竞争优势。基于多年机床自制研发的成功经验和技术积累,公司机床产品在产品功能、性能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向国际领先水平看齐,组建了一支涉足功能部件研发、机床整机研发、软件开发、数控工程应用、整体解决方案等机床相关领域的研发应用团队,机床研发团队于2024年4月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企业具有从研发技术、铸造、热处理、机械加工、机械装配、检验测试的全产业链布局,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高标准研发、制造和质量控制体系,有力的保障了机床的精度和稳定性。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企业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周五)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和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于2025年5月9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8.会议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路2069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3月18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联的内容,企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能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做确认(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线前到达本公司为有效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长期资金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并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方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现将行动方案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公司以实现用户需求为导向,紧扣市场脉搏,坚定不移聚焦资源、做强主业;持续深化改革,深耕研发创新,不断的提高价值创造能力;筑牢、提升各业务领域的核心优势,助力公司把握新机遇,拓宽业务发展空间。
2024年,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8.13亿元,同比增长22.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1亿元,同比增长24.77%。上述两项核心财务指标纷纷创下历史上最新的记录,彰显出良好的经营成效。
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公司倡导“改善即是创新,人人皆可创新”的理念,在研发、技术、工艺、生产、流程等多方面持续创新和改善,为发展赋能。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注重并坚持持续的研发创新,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约4.67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5.30%。截至2024年底,公司累计授权专利1101项,其中发明专利345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并两次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
公司坚持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公司依照《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的要求,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切实让投入资产的人分享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自2011年上市至2024年底,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了近12倍,市值较发行市值增长超过7倍,累计现金分红15次(含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最近三个(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88.14%。公司在持续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主营业绩的同时,让投入资产的人实现真正意义的价值投资。
公司格外的重视信息公开披露工作,严格遵守法律和法规和监督管理的机构规定,从始至终保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原则,并逐渐完备和提高信息公开披露的质量和水平。上市以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从始至终保持优良水平,截至到2023年度,已连续七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年度信息公开披露考核中获得“A级”。公司一直在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调研参观、互动易、投资者热线等形式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与沟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务发展、未来规划等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并听取投资者诉求。
公司将继续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相关举措,专注主业,把握行业前进趋势,充分的发挥自身优势,持续提升公司竞争力和价值创造能力,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高质量的信息公开披露和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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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1,422,999.24元,母公司净利润2,009,808,594.20元。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不再提取,本期实际计提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154,281,575.14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002,566,589.16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02,566,589.16元。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441,200股后的股本,即798,55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319,423,520.00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以总股本8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441,200股后的股本,即798,55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为299,459,550.00元(含税)。
2024年度,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金额为618,883,070.00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共计618,883,07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77%。
3、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发生明显的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417,188,445.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股东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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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定于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15:00-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的“云访谈”栏目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接入方式:投资的人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3、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单既强先生,首席财务官刘海涛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静女士,独立董事马广林先生、刘志峰先生、王新宇先生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在信息公开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2、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3、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问题征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12: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3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别的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做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真实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豪迈橡胶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橡胶机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购买山东豪迈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重工”)的土地使用权、厂房、构筑物及部分设备等资产。山东华明精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豪迈重工的上述资产在2025年3月1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经评估的市场价值为105,072,498.21元(含增值税)。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的转让含税总价格为人民币105,072,498.21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豪迈重工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5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单既强先生、张伟先生、刘海涛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获得通过。
董事会审议《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
4、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豪迈重工进行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含本次交易),但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未超过5%。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经营范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特定种类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定种类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豪迈重工总资产为24,636.41万元,净资产为7,442.31万元,2024年度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23,147.26万元,净利润605.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集团”)83.23%的股权,豪迈集团持有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制造”)100.00%的股权,豪迈制造持有豪迈重工100.00%的股权,张恭运先生为豪迈重工实际控制人。豪迈重工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豪迈重工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
(一)本次拟购买豪迈重工的土地使用权、厂房、构筑物及部分设备,明细如下:
1、土地使用权位于山东省日照市杭州路西、沿海路北。该土地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证号为鲁(2018)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035634号,宗地面积131,273.00㎡。
3、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包括A区4号车间东新建硬化地面、厂区A区路面、厂区公共配套工程及院墙。
4、机器设备包括双主梁门式起重机、台车式电阻炉、电动平车、螺杆式空压机及喷漆房等共计126项,现存放于产权持有人厂区内。
本次购买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形。
根据山东华明精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定估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精诚资产评定估计”)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鲁华明精诚资评[2025]B003号),以2025年3月1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105,072,498.21块钱(含增值税)。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华明精诚资产评定估计出具的鲁华明精诚资评[2025]B003号《资产评定估计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标的资产的转让含税总价格为人民币105,072,498.21元,未超过评估值,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参考依据,为体现双方交易标的之特性,并符合公允定价的原则,由乙方委托评估机构以2025年3月10日为基准日,对相关标的资产做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定估计报告》(鲁华明精诚资评[2025]B003号),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105,072,498.21块钱(含增值税)。经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转让含税总价格为人民币105,072,498.21元。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分三期将标的资产转让价款汇入甲方的指定账户,收购资产对价支付安排:
本次购买资产的资产金额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豪迈橡胶机械系公司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定位于电加热硫化机的生产。公司电加热硫化机经过多年试制,相较传统工艺在节能等方面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已开始小规模应用,预计未来拥有较好的发展空间。该项业务现有的车间和厂房有限,已不能够满足其未来的需求,本次收购豪迈重工的土地使用权、厂房等,能节约公司新建产能的时间,以便快速响应市场。本次资产购买完成后,公司电加热硫化机业务由豪迈橡胶机械生产和运营,业务线条和板块也更加清晰、分明。
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有效整合,将逐步优化公司所属企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空间,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拓展需求,能更好地服务客户,助力公司长久、持续发展,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交易以评估价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并经交易双方公平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此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健康、独立运营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与该关联人(包含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27,250.00万元,该议案已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审议《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目前真实的情况和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考虑,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逐渐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的策略。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成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路清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郭东超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乐超先生,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6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1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董事会审议《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认为在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按照工作规划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持续完善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真实的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前。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其他非独立董事津贴实际发放金额将考虑董事的工作经历、工作责任、对公司的贡献等因素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相应调整和确认。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0万元/年(税前)。
公司监事按照所在公司实际担任的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1、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除独立董事之外的董事及监事薪金、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