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商务局及所属预算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委员会关于收购日常修理保护服务的布告
江门市商务局及所属预算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委员会关于收购日常修理保护服务的布告
依据作业需要,江门市商务局及所属预算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委员会拟展开工作楼的水、电等设备日常修理保护服务收购作业。现将有关项目状况布告如下:
(一)收购项目名称:江门市商务局及所属预算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委员会工作楼日常修理保护服务。
(二)收购项目服务内容:对江门市商务局及所属预算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委员会工作场所的水、电等设备进行日常修理保护。
(三)收购项目完结时刻: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共36个月。
(四)服务费用:依照中标的服务计划的服务费(人工费)规范,按实践作业量结算。未列入项目清单的修理保护项目,参阅市场价结算,工程材料费用另计。
(一)满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才能;具有十分杰出的诺言和健全的财政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能人才;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杰出记载;参与政府收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记载;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三)供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能才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记载的许诺函(书面许诺,格局自拟)。
(五)供给服务计划及报价,报价需供给费用预算明细表,即服务项目价格列清单。
请有意向的供货商于2023年12月22日17:00前将单位挂号证书、组织介绍、服务计划及报价清单等呼应材料(一式两份)装订密封好,递送或邮寄到江门市商务局工作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路西10号7楼),逾期不予受理。